一三类案件的援助数量差距大
2017年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援助案件起,其民事案件起刑事案件4790起以及行政案件217起,民事案件占比高达68%,超过刑事案件的两倍,而行政案件仅占1%,三类案件的援助数量差距明显。在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案件数量为3872起,各区法援处援助案件起。
图1-1法律援助案件主体分布
在所有受理的援助案件,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已结案件9580起,未结案件4791起,总结案率为66.66%。民事案件的已结案件数量为6977起,结案率为68.75%;刑事案件已结案件2502起,结案率为61.32%;行政案件已结案件101起,结案率为70.63%,行政案件的结案率略高于其他两类案件。
图1-2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情况 二绝大多数案件由社会律师所承办
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处办理的完结案件,社会律师承办案件8896起,占比高达98.88%;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办理案件61起,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办理案件40起,二者占比之和为1.12%。
表1-1已结案件的人员办理情况
三挽回经济损失主要自民事案件
2017年广州全市经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其广州市法援处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各区法援处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从案件主体上看,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心挽回经济损失主要自于民事案件,为.82万元,其包括广州市法援处.48万元和各区法援处.34万元。
图1-3法律援助处挽回经济损失情况 二受援人基本情况一民事案件受援人占主导
2017年广州市有人次接受法律援助,其民事案件受援人人,刑事案件受援人4791人,行政案件受援人271人。民事案件受援人的人数远多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受援人的总和,民事案件受援人人数约为刑事案件受援人的3.5倍,约为行政案件受援人的61.6倍。
图2-1各类案件受援人数分布 二男性受援人占比达到80%
2017年,广州全市接受法律援助人数为人,其男性人,女性4176人,男女比例约为82,法律援助对象群体男性远多于女性。
图2-2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性别分布 三法律援助对象主要为农民工
农民工是2017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对象最多的群体,广州市援助农民工人,超过其他群体咨询人数的总和,其广州市法援处援助3359人,各区法援处援助6812人。其他群体的援助情况为援助未成年人1689人,农民359人,外人或无籍人士215人,老年人189人,残疾人185人,少数民族人士79人和军人军属13人。
图2-3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情况
三案件分析一民事案件
2017年民事案件的申请总数起,包括由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案件2888起以及由11个区法援处受理的案件总7925起。
图3-1民事案件数量分布
民事案件的案件原由,其他案件8173起,占申请总量的78.58%,为方便统计以及说明,本报告将案件原由为其他的案件剔除,剩余具有明确案件原由的案件2640起。在这2640起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数量最多,607起,占具有明确案件原由的22.99%,占申请总量的5.61%;其他劳动纠纷次之,579起,占具有明确案件原由的21.93%,占申请总量的5.35%。
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民事案件,具有明确案由的案件534起,数量最多的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各区法援处受理的民事案件,具有明确案由的案件2106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劳动报酬案件均为463起。
图3-2民事案件案由
2017年广州全市的民事已承办案件6977起,占全市总申请案件的64.52%。在6977起已承办的案件,广州市法援处承办2816起,占全市总已承办案件数量的40.36%;各区承办4161起,占全市总已承办的59.64%。
案件承办情况可以分为两种诉讼与非诉讼。广州市法援处承办的案件,诉讼案件1335起非诉讼案件1481起;各区法援处承办的案件,诉讼案件1422起非诉讼案件2739起;结合广州市以及各区的案件情况,全市的诉讼案件2757起,非诉讼案件4220起。
图3-3市各区民事案件承办情况
在五种诉讼结果,以胜诉居多。广州市法援处承办的民事诉讼案件,胜诉的案件有993起,占广州市法援处已承办诉讼案件的74.38%,占全市总已承办诉讼案件的36.02%;各区法援处承办的民事诉讼案件,胜诉的案件有918起,占各区已承办诉讼案件的64.56%,占全市总已承办诉讼案件的33.30%。
图3-4民事案件诉讼情况
非诉讼结果以劳动仲裁为主。广州市法援处已承办非诉讼案件劳动仲裁1194起,占广州市法援处承办非诉讼案件的80.62%,占全市总已承办非诉讼案件的28.29%;各区已承办非诉讼案件劳动仲裁1744起,占各区已承办非诉讼案件的63.67%,占全市总已承办非诉讼案件的41.33%。
图3-5民事案件非诉讼情况 二刑事案件
2017年刑事案件申请总量为4791,其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刑事案件851起,各区法援处受理的刑事案件3936起。
图3-6刑事案件数量分布
排除1起申诉案件,刑事案件以通知辩护案件为主,广州市法援处828起,占广州市法援处案件数的96.96%,各区3589起,占各区案件数的91.18%。
表3-1刑事案件类型
2017年广州市已承办刑事案件2502起,占全市总申请案件的52.22%。在2502起已承办的案件,广州市法援处已承办案件为676起,占全市总已承办的27.02%;各区法援处已承办案件有1826起,占全市总已承办的72.98%。
图3-7刑事案件承办情况
各市区级法援处对已承办刑事案件的已采纳情况为承办人意见部分采纳的案件数最多,全市1334起,其次为承办人意见全部采纳,全市572起,然后是承办人意见未采纳全市397起,最后是终止提供全市199起。
广州市法援处对已承办案件的意见采纳情况以部分采纳为主,其次是未采纳,然后是全部采纳,最后是终止提供;各区法援处对已承办案件的意见采纳情况与总体意见采纳情况一致,最多为部分采纳,其次是全部采纳,然后是未采纳,最后是终止提供。
图3-8刑事案件意见采纳情况 三行政案件
2017年行政案件全市申请总数为217起,其广州市法援处行政案件总数为130起,各区法援处行政案件总数为87起。
图3-9行政案件数量情况
从行政案件的案由分析,申诉案件的案件数量最多,全市140起,其次是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和工伤案件,分别为46起和29起,请求家赔偿的案件全市仅有2起,而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均为0起。
广州市法援处受理的行政案件最多是申诉案件,有86起,其次是请求社会保险待遇35起。各区法援处受理的行政案件数量最多的也是申诉案件,其次是工伤20起。
图3-10行政案件案由
2017年行政案件已承办案件全市101起,占全市总申请案件的46.54%。其诉讼案件78起,非诉讼案件23起。
广州市法援处已承办的行政案件64起,占全市总已承办63.37%,各区法援处已承办的行政案件37起,占全市总已承办案件的36.63%。广州市法援处已承办案件,诉讼案件44起,非诉讼案件20起;各区已承办案件,诉讼案件34起,非诉讼案件3起。
图3-11市各区行政案件承办情况
诉讼结果分为胜诉败诉撤诉与终止提供,行政案件的诉讼结果以原告受援人败诉为主,全市43起,其广州市法援处28起,各区15起。
图3-12行政案件诉讼结果 四法律咨询情况一法律咨询方式以访为主
2017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提供的法律咨询人次,访咨询人次,占比高达89.88%;电咨询5886人次,其23人通过拨打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进行咨询,占比仅为0.39%;而网络咨询仅有4人次,无信咨询人员。
图4-1法律咨询方式情况 二民事案件咨询相对刑事和行政案件较频繁
在所有咨询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的起,占比为48.19%,其涉及劳动纠纷起,涉及婚姻家庭9613起,申请损害赔偿3829起;属于刑事案件4776起,占比为8.38%;属于行政案件3592起,占比为6.30%,包括请求社会保险待遇2981起,请求发给抚恤金和救济金439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44起,请求家赔偿28起。
图4-2法律咨询案件类型情况 三农民工和女性法律咨询相对频繁
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处提供咨询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女性老年人和农民,还有少数的残疾人士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法律咨询人数最多的是农民工,达到人次,超过其他群体咨询人数的总和。其次是女性咨询人次,老年人咨询3234人次,农民1806人次,其他对象咨询人数低于1000人。
图4-3法律咨询人员情况 四75.66%的咨询能求助于法律援助
2017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处处理法律咨询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代书在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和引导向其他渠道求助,其26起案件为代书处理,仅占0.53%;3740起案件在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占比75.66%,其批准受理案件2317起;1177起案件引导向其他渠道求助,占比23.81%。
图4-4法律咨询案件处理方式 五典型案例